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正式提出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4日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度。2005年卫生部开始启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2006年1月临床药师培训三年试点工作正式开始,首批试点基地只有19家。后来又增设了31个,现全国有50个试点基地在进行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2007年10月卫生部召开了18个省市42家医院的临床药师制试点启动会议,2008年1月这42家医院正式开始试行临床药师制。为了使我国临床药学工作在今后的岁月中能有迅速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在不断总结过去30年中我国临床药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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