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国务院在1973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严禁私种罂粟和贩卖、吸食鸦片等毒品的通知》,在1981年8月27日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我国于1979年7月1日出台的第一部刑法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列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于1997年3月14日出台的刑法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列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