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常旸,女,32岁。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被告医院的药师,在连续两个月的时间内错将1%的戊二醛消毒液稀释成0.005%,达不到灭菌消毒的浓度。1998年9月2日,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深圳市某医院将实际浓度为1%的戊二醛当作20%的浓度进行了配制(稀释倍数为200倍)并投入使用,错配的消毒液远未达到有效灭菌浓度,是造成患者术后切口感染的直接原因。本案例提出的警示是:一要重视消毒药品(75%酒精、戊二醛、双氧水、来苏尔、84消毒液、过氧乙酸、聚维酮碘等)的质量,二要重视消毒药品配制操作,三要加强监测消毒药品的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