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妊娠合并结核病抗结核药物强有力的治疗,可取得很好的疗效,提倡对一般病情的孕妇尽可能维持妊娠。是否继续妊娠,根据疾病所处的时期、孕妇自身情况、治疗用药的剂量作出选择。结核病伴心、肝、肾功能不全,不能耐受妊娠、自然分娩及剖宫产术。分娩期:经抗结核治疗病情稳定者,可阴道试产,但需缩短第二产程,避免过度用腹压使肺内压升高而诱发肺出血、气胸和病灶播散等。因此建议,如遇病情严重,只有顺利分娩过的经产妇才可阴道分娩,若遇产程延长,仍需剖宫产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