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癫痫发作进行正确分类十分重要。从1981年至今,国际抗癫痫联盟(IL AE)共发表了三次国际癫痫发作和癫痫综合征分类方案。1985年IL AE在1981年分类的基础上,提出癫痫和癫痫综合征的分类,经试用于1989年修改后推出(表16‐.该分类强调两点:首先根据受累部位不同,把癫痫和癫痫综合征分为全身性和部分性两大类。2001年IL AE又提出了关于癫痫发作和对癫痫诊断的新建议,其中关于癫痫发作的类型与1981年主要有以下不同:1 ﹒将癫痫发作分为自限性和持续性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