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对平滑肌有强烈收缩作用,尤其对血管及子宫之基层作用更强,由于剂量不同,可引起子宫节律收缩至强直收缩。对于肠道及膀胱亦能增加张力而使其收缩。用于肺、支气管出血(如咯血)、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并适用于因宫缩不良所致产后出血、产后子宫复旧不全。肾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患者。与其他缩宫药合用,可使子宫张力过高,产生子宫破裂和(或)宫颈撕裂。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静脉滴注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脉滴注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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