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欧盟有两种药品准入途径。对于所有源于生物技术或一些高技术的药品,强制性通过“集中化程序” ( EU Council 1993a )申请,申请直接递交给EMEA ,然后由CPMP进行评估。这个过程导致委员会的决定对欧盟所有成员国具有约束力。任何经集中化程序授权的产品可以在所有成员国进入市场。在自愿的基础上,一些创新性药品也可以使用这一程序。整个评估程序只需210天。第二阶段是实际决策过程的开始,期间委员会核对审核程序是否符合共同体法律,然后转述EMEA对所有成员国的约束规则。然而程序复杂而漫长,其目的是确保一个既安全又有效率的公平程序,并且能得到每一个成员国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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