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形成后,所有文件必须有系统的编码及修订号,就好像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有而且必须只有一个号码,以便于识别、控制和追踪,同时可避免使用和发放过时的文件。根据文件编码系统的编码,可任意调出文件,亦可随时查询文件变更的历史。记录与凭证作为标准文件的附件,应按照其所属文件进行编号(不包括文件的修订号),后加流水号,再加修订号,如QA(M)‐18‐01‐00,表示是文件编号为SMP‐QA‐18的第一份表格,该表格为第一次制订。如文件编号为SOP‐MF‐16‐01的第三次修订的第二张表格的编号应为:MF(O)‐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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