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膏(医保乙类):0 ﹒ 5%。禁用于对地蒽酚类化合物过敏者,进展期脓疱性银屑病,急性皮炎、有糜烂或渗出的皮损部位,面部、外生殖器及皱褶部位。与皮质激素合用可减轻本品的刺激性,并缩短皮损的清除期,但两者合用时银屑病的复发率较高,故应慎与皮质激素药物合用。尿素能增加本品的透皮吸收,从而降低本品的使用浓度,以减轻本品对皮肤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