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皮内或涂皮给予诱导剂量,经过10~14天的诱导期,此时免疫反应发生,然后给予激发剂量,以观察是否出现了过敏反应。试验旨在观察受试物经皮给药后对动物引起皮肤过敏反应的可能性。Buehler试验的试验组不少于20只、对照组不少于10只。对照动物:每6个月,应用已知的轻‐中度的阳性物质检测方法的灵敏性和可靠性,轻‐中度的致敏剂在加佐剂的试验中至少30%和不加佐剂试验中至少15%应有反应。结果观察:试验组和对照组均在致敏后1和24小时及激发后24和48小时采取盲法读取结果,观察皮肤红斑、水肿和其他异常反应,按表14‐9对红斑和水肿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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