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类见表24-3-1。1974年美国妇科肿瘤协会(SGO)提出微小浸润癌的定义,其诊断标准为癌变上皮浸润间质达基底膜下≤ 3mm,未波及淋巴管及血管,此定义被FIGO认可。为使众多的定义趋于统一,1985年FIGO根据间质浸润情况将Ⅰ A期(微小浸润癌)分为两个亚分期,1994年FIGO对Ⅰ A期又作了新的规定:A期:镜下浸润癌,可测量的间质浸润深度≤ 5mm,宽度≤ 7mm。微小浸润性腺癌的肿瘤细胞也可以像鳞状细胞癌一样以出芽的形式向间质浸润,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浸润形式并不多见。指癌灶浸润间质范围超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