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征求意见稿),对食品添加剂标识的基本要求如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应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引导食品添加剂使用者违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食品添加剂标识的文字形式、大小等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3.8~3.9的规定。多重包装的食品添加剂标签的标示形式应符合GB7718中3.10~3.11的规定。如果食品添加剂标签内容涵盖了本标准规定应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