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 2009年9月11日发布《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7月12日,又发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 ,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医师多点执业的范围。要求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重点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注册、执业、责任分担等有关内容。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医师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