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掌握临床用血、母婴保健、职业病诊断鉴定、临床工作中精神卫生和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规定。献血法》共二十四条,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宣传、监督管理,血液采集并应用于临床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国于1996年颁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为现行的血液制品管理法案,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了严格的规定。在单采血浆站的设置方面,单采血浆站应当设置在县(旗)及县级市,不得与一般血站设置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的对象必须是持有《供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