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特定公共职能,包括类别、内容和项目,在全国各地区的开展情况,有助于区分已经普遍开展的、尚未普及的和开展较少的职能(或类别或项目)。对某特定机构而言,某一职能(或类别或内容)中有一个项目开展的话,则视该机构这一职能(或类别或内容)为开展。按照此判定原则即可分析卫生监督11项公共职能在全国的样本地区开展率。其中,卫生行政许可职能在省级和市级地区均是100%的开展,但在县级地区只有72.6%的机构开展了此项职能,这可能与卫生行政许可为依据申请行为,而部分县级地区有该职能但由于没有监管对象提出申请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