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医疗机构划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此,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不应该收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收税”等等,成了民营医疗机构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征各项税收也提出了诸多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