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尸检报告应包括下列四部分内容: ①一般信息。病理解剖诊断,包括小结。有必要时,还可附上讨论和参考文献。诊断者签名.脏器病变记录。有时还需要分组,即将原发病变和继发病变列为一组,以便看出先后因果关系。脏器病变记录包括两部分,即大体检查和显微镜检查记录。它是做出病理诊断的基础,因此病变记录必须全面地、客观如实地反映病变情况,切忌片面性及主观性。总结是解剖者在已确立病理诊断的基础上,指出本例尸检的主要疾病之发生和发展经过、病变特点、病理与临床表现的联系以及死亡的原因。一份与其他资料如临床病历复印件、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