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在国务院领导亲自指导下制定的,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武器战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决心。这个条例,首先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一些制度进一步具体化,以增强其可操作性。第二,根据我国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作斗争出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行政应急的特点,在总结我国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设立了一些制度和措施,特别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坚决、果断、有效的策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