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医疗损害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损害严重性、无可归责性等特点[ 1 ] 。有研究显示,我国因无医疗过错产生的医疗损害案件比例占全部医疗纠纷案件的50%以上,它们大部分是药品不良反应、产品质量、窗口期、输血等无过错医疗行为及患者个体差异和疾病严重等[ 4 ] 。无过错医疗损害的客观性、普及性、严重损害性以及不可归责性让它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在医患纠纷如此频发的当今社会,我们不得不慎重思考借助政府的力量来进行尝试,寻求一种科学有效立足于我国国情的无过错医疗损害解决机制,这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