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口医疗设备,按上级的规定每年7月10日前申报下一年度的计划。为此,各科室平时应积累有关资料,对所需订购的设备于每年5月30日前选好样本,按要求填好正式订货卡单,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器械科汇总,报院长批准。除器械科正常供应的各种消耗性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外,凡需增加新品种的,使用单位要先写申请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批。职工外出参加各种会议时,对会议上由厂商介绍的产品,应将合同单带回,器械科按以上规定办理订货,任何个人均不得代表医院签订订货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