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说明书应包含的内容是什么?第十条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第十一条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第十五条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