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医师的管理极为重视,1951年经当时的政务院批准,卫生部相继颁布了《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例》等。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为了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1999年卫生部成立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等配套规章,对医师执业进行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