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2009年,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 2009 ] 70号),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革,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保障机制。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均已经有了初步的制度安排,因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改革重点在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