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需要解决的是民事纠纷等的实体问题,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都负有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的、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必须充分重视,要求他们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具体地说,主张某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就应对引起该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