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8 ﹒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