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二、过度检查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常规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尽管该法条只赋予医疗机构一个不作为的义务,没有规定违法的行为后果,但并不影响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 — —违法行为必然是过错行为,过错行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违反该条的行为既可能侵犯患者的人身权也可能侵犯患者的财产权。比如,过度检查导致患者支出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或者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导致患者丧失最佳治疗方案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卫生法规》
书名:《卫生法规》
栏目:卫生法规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过错责任的不完全列举
作者:周嘉 信彬
参编:王东梅,严桂平,赵西巨,刘大华,王东梅
页码:142-143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2-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