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年体系建设以来,卫生监督体系公共职能落实情况有显著改善。按照不同维度指标对卫生监督公共职能项目开展比例进行逐层分析发现:从11个大项看,2006年11大项职能的平均地区开展率为93.0%,且各项职能都达到80.0%以上,尤其是卫生监督检查职能达到100%。最终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和主要任务为11项职能、31个类别、100项内容、457个子项目,并获得较高的认可。这些公共职能及具体工作项目的开展和完成情况,是本次评价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