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8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局部的要求和整体信息系统的要求。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5级:统一数据管理,各部门系统数据集成,基本建立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电子病历数据库能够为临床科研工作提供数据挖掘功能。电子病历系统在实现医疗机构内部医疗信息共享基础上,能够按照标准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安全、有效的信息共享。能够将患者在各个医疗机构产生的诊疗相关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进行整合,并根据临床要求形成完整的电子病历。能通过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与其他医疗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