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地点主要在该厂二楼车缝车间和一楼裁剪车间,二楼车缝车间面积约500m 2,呈长方形,两侧是玻璃窗,没有装设抽风送风机,车间内按长边的方向并排安放着三排缝纫机,共约40台,有生产劳动者40人。在靠里面的中间有一张大小约10m × 3m的裁剪台,裁剪台的左侧堆放了180卷的人造革,右侧是成品仓库,前面是成品检测与包装作业。当天下午对该用人单位的人造革原材料和人造革的成品与半成品采取了卫生行政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