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药物就是以别人的专利药物为先导化合物,在其基础上进行结构改造及优化、设计开发的具有相似化学结构及作用机制而又在原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药物。因为一个原始创新药物的出现往往代表一个新的作用机制及结构类型的出现,预示着一系列类似药物甚至更好药物出现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申请人为了抢先申请并占有专利,不可能将研究结果完成得十全十美后再申请专利,并且科学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包罗万象的专利保护范围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是行不通的,这就为我们开发me‐too药物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