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从1985~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共授权2829件中药发明专利,并且其中绝大多数没有在国外申请专利保护,也就是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829件中药发明专利也仅仅是在中国市场有效。相反,在《中国药典》和部颁《药品质量标准》、《地方药品标准》中却公布了不少的中成药品,而这些中成药品在公布前都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所以这些中药品种都丧失了自主知识产权,因此对目前的中药企业而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际上很少。所以,中药的工业化生产不适合采用单一的技术秘密的方式保护,需要与专利保护相结合,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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