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院药房内尚有大批同类批号的小活络丸,因此医院遂组织专人查找通知小活络丸的生产厂家某制药厂。该厂投料生产小活络丸时,在配方中使用了未经炮制去毒的川乌、草乌,中毒事件发生后,某省药检所对这批小活络丸的药检结论为:生物碱含量过高,不可药用。小活络丸由胆南星、制川乌、制草乌、地龙、乳香(制)、没药(制)六味药组成,其中川乌、草乌为炮制加工品。本案制药厂擅自以川乌、草乌代替制川乌、制草乌,导致有毒的乌头碱、酯型乌头碱含量过高,生产的小活络丸毒性增加,从而造成中毒事故。小活络丸正常剂量为每次1丸,此患者超剂量一倍服用,也是患者中毒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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