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形势,满足大众自我保健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2002年11月,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联合十余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在我国实施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宣言》,倡导在我国推行GPP。2003年2月,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正式发布了我国医药行业第一部与国际药学服务标准接轨的行业自律性规范,即《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试行)》,并于同年8月颁布了优良药房评议检查标准,旨在通过规范社会药房服务准则和从业人员的责任,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便利。经过几年的实际运行,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优良药房工作规范》于2007年9月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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