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者和临床医生而言,经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怀孕后和哺乳期是否应中止或继续抗抑郁药治疗。而现实中我们必须充分考虑抗抑郁药对胎儿可能的致畸作用,也必须充分考虑孕妇在妊娠期中断抗抑郁药治疗可能造成对母婴的危害,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发现,抑郁症妇女所生新生儿具有出生时低体重、早产和其他高风险性特点。来自动物实验研究的报告认为,帕罗西汀用于妊娠早期的小鼠并不影响其后代的生长发育、运动能力、行为和认知表现,而临床研究也未发现帕罗西汀对妊娠有任何不良的影响,Kulin 等(1998)比较237例服用帕罗西汀、氟伏沙明或舍曲林的妊娠妇女后代的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结果未发现3 种药物治疗与正常对照组有显著差异。随着临床上妊娠患者服用抗抑郁药包括帕罗西汀的人数明显增加,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支持妊娠期使用帕罗西汀更有利,因为妊娠患者在孕期中,其重性抑郁障碍未能有效缓解将对胎儿生长发育具有严重危害,而抑郁症状缓解更有利于优生,帕罗西汀穿过胎盘屏障可能性很低,当然,目前并不鼓励医生敦促妊娠患者服用抗抑郁药,而是给患者以风险‐效益分析后权衡定夺。 妇女产后抑郁障碍的发生危险比一般妇女要高出3倍,据估计,产妇中约13%可发生抑郁,同时,产后抑郁患者的子女常因母‐婴关系受影响而导致一系列社会和智能损害。由此可见,产后抑郁是同时危及两代人的严重健康问题,抗抑郁药的使用常常是十分必要的,这必然使医患双方必须权衡产后抑郁所致母婴健康受损的利弊。通常认为,产后抑郁妇女服用抗抑郁药对婴儿有害,而母乳喂养有利于改善母婴感情和婴儿健康,如果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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