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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心境稳定剂

对有躁狂病史而情绪的正常间歇期时间长者、或双相Ⅱ型患者(即抑郁发作为主,躁狂症状轻),受孕时或妊娠头3个月可将锂盐减量或停用,但宜缓慢减量,以免复发。妊娠头3个月服用锂盐的患者,其胎儿心血管畸形的风险率高,但也应考虑停药后症状复发的危险性及由此可能给胎儿造成的影响。较早曾报告,妊娠头3个月有锂盐接触史的婴儿,先天性心血管畸形和Ebstein 畸形(一种特殊的心脏畸形)的发生率分别是一般人群的5~40倍;但近期的流行学研究认为这些数据偏高,妊娠头3个月接触锂盐致畸的危险性属于中等,Ebstein 畸形在一般人群的发生率为2万分之一,用药后增至千分之一,即锂盐的使用使这种畸形的发生危险性增加10~20倍。妊娠头3个月有锂盐接触史者,可于妊娠16~18周作胎儿心脏超声波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先天畸形,及时处理。妊娠头3个月接触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可能增加胎儿神经管发育障碍的风险,但如果过去用锂盐无预防躁狂的作用,而用上述药物有效,则不宜换用锂盐或其他抗惊厥药。一般人群的脊柱裂发生率约为0.03%,用丙戊酸钠的发生率约为1%~5%,用卡马西平的发生率约为0.5%~1%,且与剂量有关,多种抗惊厥药物联用或母亲体内药物浓度过高,发生脊柱裂的危险性更大。有人认为服丙戊酸钠是否致畸与服药的每日总量和每次服用量密切相关,6例发生脊柱裂的胎儿,其母亲丙戊酸钠平均用量为1 640mg/d,而胎儿正常的母亲平均每日用量为950mg。但对妊娠期持续服用丙戊酸盐或卡马西平的患者,可以预防性的补充叶酸,从妊娠前四周起开始服用叶酸,剂量为每日4mg,用至妊娠期第3个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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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理学》
书名:《精神药理学》
栏目:精神药理学 > 第四篇 精神障碍的药物治疗学 > 第十章 妊娠期和哺乳期精神药物的使用 > 第二节 妊娠期精神药物使用的问题
作者:江开达
参编:江开达,李晓白,司天梅,崔东红,方贻儒
页码:841-842
版本:1
出版时间: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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