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卫生部于199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颁布的办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和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本办法共十三条,对学校集体用餐的定义、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许可证管理、学生营养餐生产、经营、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及生产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作了规定。还提出了两项有关学生集体用餐的具体规定:① 生营养餐营养素摄入量;② 生营养餐食物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