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一本国际通用的手册是不能列出基于国家立法的所有问题的。地区性的,至少是针对欧洲人的,是1990年6月13日出台的有关包价旅游,包干旅游,团体旅游的欧共体委员会指令(90/314/EEC),第四条规定“组织者和(或)零售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以书面或其他合适的方式,告知游客旅行和逗留期间所必需的保健手续… … ”。新的国际卫生法规比1969年的有了巨大的进步,1969年的法规只局限于霍乱、瘟疫和黄热病这3种传染病。与1969年的国际健康法规相似,州政府在其领域内,应当指明黄热病的免疫中心,以此来确保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