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何某,男,汉族,市民。2006年8月8日,患者何某入某市医院肾内科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何某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CKD5期、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当即向其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何某作为危重病人被采取一级护理。8月12日下午1时,何某去向不明,其爱人张某遂询问护理人员,护理人员称曾于当日13时见其离开病房。3 .医院积极与人民法院进行沟通,配合对案件的审理,说明患者虽然因病死亡,但地点不是在医院能够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内,患者擅自离院的行为从客观上中断了医院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中断了医院的责任。所以,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