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我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00 〕 16号),提出了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的改革举措。这些推进不同医疗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文件为我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奠定了明确的政策和制度基础,也对各类医疗机构的规划、申办、经营、管理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