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第19号联合公告精神,以及卫生部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责交接方案有关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不再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相关工作。9月1日,卫生监督中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工作移交,交接化妆品申请材料1520件、化妆品样品735件,同时交接了相关工具书及卫生监督中心自主开发的行政许可受理评审系统。受理新产品8587个,其中受理国产特殊用途产品606个,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751个,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7227个,化妆品新原料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