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男性,17岁。主因发作性意识不清,四肢抽搐3月余,加重4天入院。根据患者反复发作性四肢抽搐,且在第二次症状出现时明显加重,制订治疗计划如下:迅速终止并预防癫痫发作:患者入院第17天22:45出现全面强直阵挛发作,即刻静脉注射地西泮10mg(0.15mg/kg),发作停止,意识转清。1998年Treiman经过对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GCSE)患者用药的比较性研究,提出终止癫痫发作的用药建议:首选苯二氮类的地西泮或劳拉西泮,不能中止癫痫发作时选用磷苯妥英或苯妥英,前者是后者的改进药,理论上优于后者,但须临床更多资料的积累。症状控制后可在监测的同时,调整口服药物剂量,同时积极查找病因,进行有针对性的病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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