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由居室过敏、电器过敏、饮食过敏、服饰过敏,甚至化妆品过敏引起的支气管哮喘发作亦并不罕见,但临床医生尤多关注患者的用药或检查,至于采取何种措施,消除过敏原,往往未被重视,事实上,部分患者在脱离过敏环境或适当使用抗过敏药物后。国外在哮喘防治纲要中提出,当低剂量吸入激素而不能控制症状时,建议加大吸入剂量,然而,对不能接受吸入大剂量激素的患者,则建议仍使用低剂量吸入激素,合用长效β受体激动剂。部分诊断明确者,因对病情的严重程度、特点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或缺少合理的治疗计划与随访,造成治疗及监护上的失误,无疑都会增加哮喘死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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