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是临床用药的依据,是关于药品信息的法律文书,临床用药应根据药品说明书选择药物,并根据说明书提供的给药剂量用药。如果超说明书剂量用药,可能增加治疗风险。药品说明书有其局限性,存在药品说明书滞后于临床医学发展的问题,原因在于更改药品说明书的药品信息,制药企业需提供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定。本书所说药品超剂量用药,不包括以上意义的超说明书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