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害时,首先需要根据情况停用或者减量使用化疗药物,并选择合适的护肝药物,对于仍需要后续治疗的患者,要做好随访和预防工作。一旦出现抗肿瘤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应停药或减量,并根据肝损害的程度决定下一步的治疗策略。目前保肝药物种类繁多,根据其作用机制可分为抗炎保肝类、细胞修复类、解毒保肝类、利胆保肝类、中草药类、维生素及辅酶类等。另外,在临床应用抗肿瘤药物时,应警惕药物性肝损害的可能,注意及时检查,具备下述条件者应于化疗1周后复查:ALT > 2~3倍ULN或ALP > 1 ﹒ 25倍ULN或总胆红素(T‐Bil)> 1 ﹒ 5倍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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