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的肾毒性,主要以预防为主。根据不同的药物特点选择相应的预处理和伴随用药,尽量减少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对肾脏的刺激和损害。如果已经出现肾功能损害,应积极处理,必要时进行透析。对于既往发生过肾功能损害,或者已有肾脏基础疾病,导致肾功能低下者,再次化疗前应酌情减量甚至停药。应用顺铂时还需要给予甘露醇及呋塞米。如氨基苷类抗生可增加顺铂肾损害,而头孢菌素类、水杨酸制剂、磺胺类可减慢肾对MTX的排泄而增加肾毒性。对已经出现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根据情况及时停药或者减量。并针对肾功能不全进行处理,如口服尿素氨吸附剂等。病情严重者,出现尿毒症时需进行透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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