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应履行3项职能和10项必需的服务。公共卫生部门要评估社会卫生状况,了解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处理所认定的问题。包括:1 ﹒监控卫生状况和鉴别社会卫生问题。2 ﹒诊断和研究社会的卫生问题和卫生危害。3 ﹒制定政策和计划,支持个人和社区的成员为健康而努力。3 ﹒保障合格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人力资源。4 ﹒评估个体和群体的卫生服务的效率、可及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