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作为“免疫特惠器官”与其他实体器官移植相比,排斥反应发生率较低、程度较轻,且容易逆转。急性排斥反应相关的移植物丢失率很低,术后移植物抗宿主病罕见,少数肝移植患者可在完全停用免疫抑制剂(immunosuppressants)后仍然维持移植肝功能正常,即产生所谓“临床耐受”。在肝肾、肝胰等联合移植中,肝移植可以诱导受体对肾、胰等其他器官的免疫耐受形成,从而对其他器官产生一定的免疫保护作用,免疫抑制剂应用剂量减少,排斥反应发生率低。应用免疫抑制剂的剂量、时间以及选择何种免疫抑制剂因个体对药物的吸收和反应不同,以及肝移植的病因不同、有无联合移植而异,应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并在术后不同时期应制定不同的用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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