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词:肺结核、妊娠、禁忌证。目前患者怀孕5周。其爱人患肺结核1年,已治愈。诊断:①继发型肺结核。分析:此抗结核方案中“利福平”有致畸作用,应禁用于孕早期(3个月内)孕妇,而“链霉素”则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对其造成严重的耳毒性与肾毒性,亦禁用于孕妇。建议:向患者详告病情并耐心解释,经患者同意后行人工流产,其后按2HRZS/4HRE方案抗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