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肖某,女性,48岁。医师称,按照规定,实施手术时,患者不能佩戴首饰。随后,患者被推进手术室,下午17时许,全身麻醉手术后的肖女士清醒过来,取回手提包,发现价值1万余元的首饰不翼而飞,肖女士随即向院方反映此事,并拨打110报警。民警赶来做了笔录,但当事护士诉不知道患者手提包内有贵重物品,患者当时也未交代。医院的负责人称“不可能发生医护人员拿患者首饰这样的事”。2 ﹒科室没有患者财产管理的相关制度。1 ﹒患者提出异议后,护士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患者反映,积极协助患者回忆、查找物品,调查核实,避免引发新的冲突。5 ﹒为患者管理财、物时,患者及医护人员应双方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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