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工作时因不慎扭伤右手感疼痛明显于某年5月8日即到某卫生院就诊。给予右腕背尺侧肌注药水(具体不详) ,疼痛症状缓解出院。4 、 5指活动逐渐受限,不能背伸,呈进行性加重。3月13日局麻下行右手环指、小指肌腱断裂探查修补术。某卫生院入院未能诊断出肌腱断裂,用药指征欠缺,用药后加重右手肌腱损伤。医方的上述过错导致右手指伸肌腱断裂,病情加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医方虽为当地卫生院,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有限,但基本的医疗规范仍应遵守,病历书写是患者就医的证明,也是医生诊疗的客观证据,不能应条件受限而辍之。其次,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注射治疗是最常用的治疗手段,医务人员更应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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